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音乐学院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3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等文件精神,按照《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的要求,现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按需招生、德才并重,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创新潜质考核,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要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合理设计复试内容、测试方式,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考察,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进一步规范招录程序,推进信息公开,加强监督管理,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开、公平、公正。
二、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任组长,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学科、专业(领域)负责人和研究生指导教师代表。负责本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织相关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及时处置复试录取过程中的突发情况等。
(二)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监督小组,负责检查监督复试录取工作中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全程监督本学院、相关学科专业的复试录取过程,受理考生信访或投诉工作。
(三)成立A、B两个学科复试工作小组,A组为声乐方向;B组为民族器乐和音乐创作方向,工作小组成员均为具有硕士导师资格的教师,一般不少于5人,负责相应方向的复试评分工作。
三、复试基本条件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
专业学位代码 | 专业学位名称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 | 单科(满分)100) |
1352 | 音乐 | 362 | 40 | 60 |
(二)复试名单确定
采取等额形式复试。第一志愿复试名单将公布在研究生院网站。调剂考生的复试名单由学院根据公布的原则确定,名单公布在学院网站。
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复试。
四、考生资格审查
1.复试资格审查
各学院应在复试前指定专人对考生的报考材料原件进行全面审查,并收取相关材料。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供下列材料:
(1)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
(2)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考对学位有要求专业的考生)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及复印件(境外学校在读本科生,不能以应届生身份报考)。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
(3)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任意一项:a.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合格证明,b.成人高校专升本在读考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还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
(5)对于在2024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需提供考籍卡(证)、全国自学考试 6 科以上(含 6 科)成绩单。
(6)前置学历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或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公章)。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8)报考全日制/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提交《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招收全日制/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各学院须对此类考生的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进行核验,考生如不能提供,原则上不予录取。
(9)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打印《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和《报考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加盖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公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考生须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由各学院留存。经审查,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其复试资格。
2.加分资格审查
对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现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须在复试前3天(以提交时间为准)向研招办提交加分申请及相关证明。研招办根据教育部下发的加分文件审核考生身份和加分项目,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加上相应的分数。逾期将不予受理。
五、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为2024年3月30日,地点:雅乐楼阶梯教室,具体详见公告。
(二)复试方式
复试统一采取线下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
(三)复试费交纳
参加第一志愿复试的考生可通过微信平台缴费,复试费交纳标准:120元/人。缴费时间:另行通知。缴费方式:微信平台缴费。缴费步骤:打开手机微信,点击微信右上角“添加朋友”,选择“公众号”后搜索“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计划财务处”,关注并进入该公众号后点击“常用业务-学生在线缴费”进入登录界面,输入学生身份证号、姓名和验证码登录,选择考试费项目后完成缴费。(联系电话:0731-85623986 朱老师)。
调剂考生的缴费方式由学院另行通知。
未及时交纳复试费的考生,不予参加资格审查。交费后自动放弃复试的,不予退费。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面试、英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等。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如有必要,学校将对考生再次复试。
专业技能测试分声乐表演、民族器乐表演、音乐创作三个方向,测试具体内容与要求如下:
A. 声乐表演方向:准备四首作品(其中两首歌剧选段,两首艺术歌曲,请自带钢琴伴奏),考试时至少抽两首作品演唱,分别为一首歌剧选段,一首艺术歌曲( 备注:美声唱法准备的四首作品中必须是两首中国作品,两首外国作品)。
B. 民族器乐表演方向:准备四首作品(自带钢琴伴奏),考试时至少抽两首作品演奏,其中须有一首为传统作品或民间作品,另一首则为协奏曲或者大型的现代作品。
C. 音乐创作方向:音乐创作细分为传统作曲与电子音乐作曲,其中传统作曲考试内容为作曲、作曲技术理论(均为笔试);电子音乐作曲复试内容为给指定视频配乐(上机现场操作)。
六、调剂
第一志愿上线未招录满,可以进行调剂,确定调剂复试考生名单。所有考生的调剂都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具体安排届时详见公告。
七、录取
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学院相关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方案、考生总成绩排名、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定后的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一)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后综合计算。
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初试加权成绩+复试加权成绩;
初试加权成绩=〔(初试政治理论+初试外国语)×1.5+业务课1+业务课2〕/6×60%;
复试加权成绩=〔专业技能测试×80%+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10%+面试成绩×10%〕×40%。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二)录取规则
按照各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1.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分别录取。
2.同一批次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3.如考生的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录取。
4.如有复试合格的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按上述顺序递补录取。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单独排序录取。
6.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统一安排在统考考生复试期间进行,合格后单独排序录取。
(三)其他要求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未达到复试总成绩满分的60%)者。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
3.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5.体检或心理健康普查不合格者。
6.有其它违反硕士研究生报考、录取和入学有关规定的。
八、体检
考生接受拟录取通知后一周内,可以在当地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将体检报告扫描后发至各学院研招办邮箱;也可以选择在我校的校医院进行体检,考生自备1寸免冠照片一张,凭准考证、身份证,空腹体检(体检费标准:85元/人),地点设在校医院一楼(林科大桥西)。
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九、其他事项
1.实行录取名单公示制。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名单由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无异议后,学院上报拟录取名单,研招办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2.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均为3年。学费收费按照学制年限收取。
3.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4.录取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或者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新生,学校不负责提供住宿。
5.被录取的新生(推免生除外)因工作需要,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年限一般为1年。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及期满入学按照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6.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和心理健康普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7.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有异议者可向研招办反映,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可向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反映。
音乐学院联系人:唐逸恬,联系电话:18307331208
学院研招办联系方式:0731-85623322,电子邮箱:157993076@qq.com (邮件标题请注明:2024年硕士招生)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南路 498 号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音乐学院